2013年黨中央部署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,實行訴訪分離,原由信訪部門接收的涉法涉訴信訪轉至司法機關,當年檢察機關接收信訪總量即由2012年的42.6萬件激增至83.1萬件,之后都保持在年均100萬件左右。檢察機關接收的信訪中,涉法涉訴信訪占比不斷提高,2019年以來已超過60%,表明人民群眾對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的訴求更迫切、更集中。
2013年至2018年,檢察機關接收的群眾信訪40%以上是重復信訪,經持續清理工作,現仍占比30%左右。最高檢近三年接收的重復信訪中,來信來訪五至十次的約占20%,十次以上的約占26%,還有的數百次來信,長年持續上訪。重復信訪的原因,雖有一些信訪人“信訪不信法”,更有案件程序空轉、超期不結,反映的問題得不到實質性解決。
最高檢近三年年均接收群眾信訪21萬件,占檢察機關接收信訪總量的23%,屬于本院管轄的年均僅2300余件。越級信訪問題突出,表明信訪首辦責任落實不力,導致矛盾上行,信訪源頭治理亟需加強。
今年1至8月,全國檢察機關共接收群眾信訪65.6萬件,較2019年同期下降4.2%。
新時代新發展階段,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,人民群眾在民主、法治、公平、正義、安全、環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、更豐富內涵的需求,檢察機關接收群眾信訪情況就反映了這種需求的變化。近年來,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,更加積極主動回應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,自我加壓,采取務實舉措,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在每一個案件辦理中,有效化解信訪矛盾糾紛,有力維護司法公正,促進社會治理。今年1至8月,全國檢察機關共接收群眾信訪65.6萬件,較2019年同期下降4.2%;其中,重復信訪20.7萬件,占信訪總量的31.6%,減少2.5個百分點。最高檢接收13.8萬件,占信訪總量的21%,較2019年同期減少0.8個百分點。
2019年3月至今年8月,全國檢察機關共接收群眾信訪242.5萬件,均在7日內告知“已收到、誰在辦”,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率超過90%。
接收控告申訴信訪后,及時回復辦理情況,本是基本要求,但因工作力量不足等多方面原因,過去檢察機關接收的群眾來信,大多未予及時回復。2019年最高檢提出群眾信訪“7日內程序回復、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”,并在全國兩會上作出承諾。
實踐證明,群眾信訪“件件有回復”順應人民群眾急切期盼,有利于及時有效化解矛盾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。群眾來信雖然數量很大,但只要從內心深處真正重視、情同此心,把信訪群眾當家人,把群眾來信當家書,件件回復不僅能做到,而且完全能做好。
2018年1月至今年8月,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包案辦理信訪案件4.3萬件,化解率超過80%,推動解決了一批“老大難”問題。
司法責任制改革強調入額領導干部帶頭辦案。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帶頭辦案,應主要辦理疑難復雜信訪案件,特別針對首辦責任落實不力、導致矛盾上行問題,要求首次到基層檢察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,盡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辦環節。2018年1月至今年8月,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包案辦理信訪案件4.3萬件,化解率超過80%,推動解決了一批“老大難”問題。2020年,最高檢領導包案18件,全部妥善化解;今年以來包案22件,已化解18件。
領導干部帶頭辦理疑難復雜信訪案件,不僅帶動一個院、一個地區控告申訴案件優質高效辦理,更能發現、解決檢察監督辦案中的深層次問題,更實、更優化解社會矛盾、維護公平正義。
今年1至8月,檢察機關共組織公開聽證5036件,是去年同期的2.2倍,聽證后當場表示息訴息訪的占73.4%。
最高檢全面推行公開聽證,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人民監督員、律師、村(居)委會代表以及專家學者等擔任聽證員,就案件事實、法律適用等疑難、爭議問題針對性聽證,共同釋法說理,促依法辦理、第三方評判、群眾見證等形成合力,讓公平正義看得見、聽得懂、真實可感。
檢察機關堅持“應聽證、盡聽證”,2020年組織控告申訴案件公開聽證4272件,是2019年的3.4倍,聽證后當場表示息訴息訪的占67.6%。今年以來,最高檢又部署開展常態化“簡易公開聽證”,組建專門聽證員隊伍,在接待來訪群眾的同時,就地組織公開聽證,促進信訪矛盾在接訪時就能及時有效解決。
今年檢察機關常態化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,截至8月共化解行政爭議4018件,其中爭議20年以上的40件、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212件。
實踐中,一些控告申訴案件辦理,形式上用盡了法定程序,當事人合理訴求卻沒有真正解決,導致反復申訴信訪。對此,檢察機關防止簡單以“辦理中無違法”即予程序結案,切實將法、理、情融為一體,“用心”“實質性”解決群眾合理訴求,真正實現辦理控告申訴案件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、法律效果有機統一,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到實處。
2019年10月,針對司法實踐中一些行政訴訟案件程序已結但訟爭未解的實際,最高檢部署開展“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”專項活動,力促案結事了政和。至2020年12月,檢察機關共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6304件,集中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揪心事。
檢察機關堅持“應救盡救”,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難群眾及時提供幫助,今年1至8月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12073件,發放救助金2億余元,同比分別上升61.2%和70%。
一些信訪群眾受案件影響,生活陷入困境,有的直接致貧、返貧。對這類案件如只解決法律問題,矛盾、積怨往往難以化解。檢察機關辦理控告申訴案件,充分運用黨和國家政策,既依法妥善辦理案件,又幫助解決“難”的問題。最高檢與原國務院扶貧辦會簽文件,將司法救助作為助力脫貧攻堅的重要舉措,堅持“應救盡救”,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難群眾及時提供幫助,特別是對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殘疾人等重點人群,實行優先、快速辦理,充分發揮司法救助“救急救困”作用,讓信訪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、司法的溫情、社會的溫暖。2020年,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司法救助案件2萬余件,發放救助金4億余元;今年1至8月辦理12073件,發放救助金2億余元,同比分別上升61.2%和70%,較2019年同期均上升1.3倍。
檢察機關經過認真審查,認為原司法程序或處理結果確有錯誤的控告申訴案件,依法啟動訴訟監督程序,促進糾正錯誤,維護司法公正。2020年10月至今年8月,檢察機關清理涉民營企業刑事“掛案”6290件。
檢察機關認真辦理涉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的申訴案件。重點解決信訪群眾反映強烈的以刑事辦案權插手民事經濟糾紛,應當立案而不立案、不應當立案而立案、長期“掛案”等問題。2019年10月,部署涉民營企業刑事“掛案”專項清理,共排查出2870件,已清理2423件。2020年10月,又會同公安部抓實新一輪專項清理,截至今年8月再排查出6951件,已清理6290件。
2018年1月至今年8月,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訴3881件,法院同期審結2720件,其中改判和發回重審2289件,占同期審結數的84.2%。